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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謝貴客選用本公司之遊艇租賃服務,由於天氣變化會影響行程請預先查閱本公司之條款以作出決定。
天氣變化不能預測,出發當天或之前會遇上以下情況,例如 ﹕下雨、大雨、雷暴警告、紅色或黃色暴雨警告、1號颱風訊號懸掛、大浪、大風或指定目的地未能到達,在以上情況下行程不能取消或改期,除黑色暴雨警告或懸掛3號颱風訊號或以上而影響當日海面安全方可改期。
如非指定情況下改期,可能導致貴客部分金額損失,敬希體諒。
租賃遊艇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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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人必須簽署遊艇確認書及租賃細則後方可支付50%租金作實,餘款須於開船前七天以現金付清,如因私人理由取消,所繳交租金概不發還,如訂船時間少於七天須付全數租金作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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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上禁止攜帶任何違禁物品及使用非法藥物,如有發現船長有權取消當日之行程及報警處理,一切損失均由租賃人負責賠償,所繳交租金概不發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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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租賃人於當日約定時間後 2小時仍未登船及沒有任何指示,本公司有權取消當日之船期,所繳交租金概不發還。租賃人於預訂時間內提早返回碼頭,餘下之時間不作補償,如超出預訂時間仍未返回碼頭,即以超時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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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船人數不得超出限額,否則船主有權拒絕開船。每次租用船之行車時間最多為 4小時。租用時間日間為8小時,晚間於凌晨前為4小時。如超出以上時間則以超時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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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人及其參與者有責任保障船上之家具、設施、物品及設備完整無損,亦需遵從該指示方式使用,如因個人或參與者違反指示而導致損壞及違失,一切均由租賃人負責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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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因天氣轉變或安全理由,船長有權決定選擇較安全的航線及地點登岸。租賃人必須在同一碼頭上落船,如有特別安排,必須提前與本公司洽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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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航前機件發生故障,而未能及時修復,本公司將盡速通知租賃人改期或以相約等級之船代替或退還租金,如顧客選擇退款,除全數退回外,本公司將另加已收款項之5%作為失誤之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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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航行中機件發生故障,船長當盡其所能送客回航,如用船時間已逾租用時間之二份一或已抵目的地,恕不另作補期。如若補期,亦只可改於平日使用或按比例退還部份租船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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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船隻均按照香港法例購有法例規定之各項保險,任何乘客攜來之財物,應自行負責其本身之安全保障,於船上如有失竊,本公司恕不負責,但可代安排報警處理。如船上發生任何損傷或意外,其因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或其任何職員之疏忽引致受損,租賃人可依據保險條款作出應有之責任申請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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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船期取消或改期,本公司代租賃人預訂之物品及飲食,由於食物已製成或其他因素,租賃人仍須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有關物品及食物自行分發,議定費用,仍要如數付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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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於出航當日或開航2小時前仍懸掛三號風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,則當日行程一律延期。租賃人如要求退款,本公司將退回船租之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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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租用時間內,旅途中轉掛三號風球,依保險條例及安全理由,船長有權於2小時內提早回航,餘時將不作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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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人不可攜帶大型音響器材、寵物及違禁物品登船,一經發現船長有權拒絕開船,客人仍要如數清付當日之船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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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乘客安全理由,船上不准跳舞、不可燒烤,上層不准跳水,夜間不准游泳,如遇上以上情況經船長勸籲無效,船長有權將船駛返碼頭乘客必須離船登岸,當日之船租客人仍要如數清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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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人如選擇港島南區赤柱卜公碼頭登船,亦必須視乎天氣情況,如遇上西至西南3至4級或以上、船長有權更改於附近碼頭登船,租賃人必須要依從船長提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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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人如需要租用快艇進行水上活動,本公司可代為安排,但由於滑水、香蕉船此類水上活動屬於高危,因此使用者應自行決定進行與否,使用者亦必須自行購買有關保險以作保障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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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隻最遠航程範圍,東面﹕白立灣,南面﹕南丫島或浦台島,西面﹕大嶼山長沙及東涌,如超出以上範圍,必須額外附加油費,費用另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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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黑色暴雨警告或懸掛三號風球以上租賃人可將行程延期外,如因天氣不穩定,例如一號風球、雷暴警告、黃色暴雨警告、紅色暴雨警告或下雨天,租賃人必須如期出發,否則所繳付之租金一概不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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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人必須清楚、了解及接納以上條款細則,方可簽回此確認書,租賃人亦有責任通知參與者有關細則之內容,確保參與者之安全。
多謝貴客選用本公司之遊艇租賃服務,由於天氣變化會影響行程請預先查閱本公司之條款以作出決定。
如非指定情況下改期,可能導致貴客部分金錢損失,敬希體諒。
祝旅途愉快。